【7.21事件】會計師涉元朗站參與暴動罪成 法官指以暴易暴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4/05 13:07

最後更新: 2024/04/0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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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42歲會計師涉打開雨傘掩護黑衣人和向白衣人擲物,今(5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資料圖片)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42歲會計師涉打開雨傘掩護黑衣人和向白衣人擲物,早前否認暴動罪,案件經審訊後,今(5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告還押至4月10日判刑。法官裁決時指,認為若純以邏輯和常理考慮 ,在本案的環境和情況下,當時當地附近正發生暴動,附近的人不會不知正發生暴動 ,兩方陣營以暴易暴。法官考慮所有因素後,裁定被告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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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贊琦(42歲,會計師)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指他在家中因觀看直播的聲音質素不佳 ,為了「八卦」而到元朗站,惟被告承認知道當時街上存在安全風險,直播中亦看見警察及救護員到場處理 ,顯示被告說法牽強,不值一信。

法官又指,即使被告聲稱是為了「八卦」而到場,但從片段所見,被告的行為超越「八卦」,在以上衝突場面走在最前線及於期間使用暴力。

法官又認為若純以邏輯和常理考慮 ,在本案的環境和情況下,當時當地附近正發生暴動,附近的人不會不知正發生暴動 ,兩方陣營以暴易暴。

法官續指,本案並無證據指被告案發時可能真誠地相信有必要使用武力以防止罪案發生,若被告真的認為有需要防止罪案發生,為何對其身邊的黑衣人之襲擊行為視若無睹,亦未有阻止身邊的人使用暴力或呼籲他們離開,考慮所有因素後,裁定被告暴動罪成。

被告早前自辯時否認是黑衣人陣營,被告稱當時村民不斷擲物,他站在中間舉傘,因不想身後的人受襲。控方則指,被告舉傘是因為想保護擲物的黑衣人,被告否認說法,並稱「冇諗過揀邊啲人保護」,他當時身後有市民,因擔心白衣人會進入站內,故想趕走白衣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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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